云南省水政监察总队关于开展全省水政
监察队伍能力建设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各县(区、市)水政监察大队:
为贯彻落实全省水政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四项建设”创建活动,省水政监察总队将对全省水政监察队伍能力建设开展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执法队伍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及人员情况
1.州(市)和县(区、市)两级政府编委的批复文件
①人员编制情况;②单位性质;③机构职能;④经验做法。
2.执法人员现状
①专职执法人员(包括学历、专业);②兼职执法人员(包括学历、专业、兼职何种工作);③队伍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④相关部门间的关系。
3.队伍建设
业务培训情况(日常业务学习、单位组织业务培训、案件交流学习记录、岗前培训)。
(二)领导重视
1.工作方面
①纳入目标管理或工作责任范围的相关文件、讲话材料;
②申请解决水政监察队伍编制、单位性质问题的相关文件;
③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会议纪要、工作记录)。
2.经费方面
①人员经费;
②办公经费;
③培训经费;
④近三年装备经费的投入。
(三)执法保障
1.现有装备(能否适应当前执法工作);
2.已列入购买计划(资金落实);
3.工作中装备调剂使用及装备管理;
4.办公场所。
(四)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1.制度制定;
2.公示;
3.按章落实的记录。
(五)业务开展
1.近两年水资源费依法征收(地税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取、分行业说明);
2.近两年水资源费返还(返还金额、比例、使用情况、未返还的原因);
3.法律法规宣传(宣传形式、宣传内容);
4.执法人员熟练程度;
①执法文书的规范、正确情况;
②专职执法人员对水法律法规及相关法规的掌握应用情况;
③执法主体、执法程序的合法性情况。
5.执法巡查、水事违法案件查处、水事纠纷调处情况;
①执法巡查制度、巡查记录、巡查方式、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②2005年—2007年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及水事纠纷调处情况;
③水事违法案件查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应急预案、办案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思路);
6.执法统计情况(统计台帐、统计数据收集填报、年度报表、档案管理);
7.信访举报案件的处理情况;
8.监督机制情况;
9.取水许可证发放情况;
10.执法过程中除装备与经费以外,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建议。
二、调研方式
调研采取听取专题汇报、实地调研和查阅资料调研相结合的方式。注重深入基层大队,注重发现重点、难点,把握好普遍性和特殊性,对带有共性问题的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提出水政监察队伍能力建设措施建议。
三、调研分组
第一组:负责昆明、昭通、曲靖、红河、文山5州市的调研工作
组长:省水政监察总队方洪忠副总队长
成员:惠军亚、办公室选派1人
第二组:负责玉溪、楚雄、普洱、西双版纳、临沧5州市的调研工作
组长:省水政监察总队万怡坚副总队长
成员:王国林、李米力、李蔷
第三组:负责大理、保山、德宏、怒江、丽江、迪庆6州市的调研工作
组长:省水政监察总队刀红英副总队长
成员:张金用、周勇、王延辉
四、调研时间及要求
(一)各组于2008年5月19日前开展调研,2008年7月30日各组完成各组调研报告,提交省总队调查协调处,2008年8月30日完成全部调研报告报省水利厅。
(二)各支队及大队要高度重视此次调研,抽专人负责此次调研,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真实反映情况,将上述调研内容写成汇报材料,并如实填写云南省水政监察队伍能力建设调查表(见附件)。
(三)汇报材料及表格必须于2008年6月30日以前完成,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寄云南省水政监察总队调查协调处。地址:昆明市高新开发区科医路196号;邮编:650106。
另:实地调研将与《云南省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云南省水行政执法办案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同时进行。
联系人:张金用
联系电话:0871—8353893
邮箱:zddchxt2006@126.com
附件:云南省水政监察队伍能力建设调查表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