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政监察总队关于进一步做好
水利执法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为加强水利执法统计工作的管理,实现水利执法统计工作的规范化,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更好的做好水利执法统计工作,省水利厅已于2008年6月11日下发了《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执法统计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云水政监〔2008〕5号)。现就进一步做好水利执法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段。半年报水利执法统计报表的统计时段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年报水利执法统计报表的统计时段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报送方式。请以加盖公章后的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本两种方式同时报送。
三、报送时间。各州市水利执法统计报表的上报时间应严格按照《云南省水利执法统计工作制度(试行)》规定的上报时间进行报送,无特殊情况及工作安排总队将不再另行通知。
四、为加强水政监察队伍人员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全省水政监察队伍人员的增减变动情况,从2008年开始,各州市、县(市、区)水政监察支队及大队须填报一份《云南省水政监察队伍人员动态统计表》(见附件)半年报及年报,由各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汇总并加盖公章后随水利执法统计报表一并上报总队。上报时间、报送方式与水利执法统计报表的上报时间、报送方式一致。
五、水利执法统计报表及云南省水政监察队伍人员动态统计表表格样式可在云南水政监察网站(http://www.ynszjc.com)查询下载。
六、工作要求。各州市水政监察支队要高度重视水利执法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工作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根据所开展的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统计。统计数据务必真实、准确,严格按照《水利执法统计报表填报说明》及表内审核规则填报。
附件: 1.云南省水事违法案件统计表(水利执法统计表1)
2.云南省水事纠纷统计表(水利执法统计表2)
3. 云南省重要水事违法案列登记表(水利执法统计表3)
4.云南省水政监察队伍基本情况统计表(水利执法统计表4)
5.云南省水政监察队伍人员动态统计表
二OO八年六月十二日
(联系人:李米力;电话及传真:0871-8353951;电子邮箱:limili110@sina.com)